一、配合學校黨政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提高教職工的政治思想素質,促進教師隊伍的建設和發(fā)展。
二、依法維護教職工的民主權利,完成教教代會工作機構的任務,組織教職工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,完善加強學校的民主建設。
三、協(xié)助學校黨政組織改善教職工的生活和工作條件,辦好集體福利事業(yè),搞好職工生活困難補助。
四、有計劃的組織教職工開展豐富多彩、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,促進教職工的身心發(fā)展和社會主義新型人際關系的形成。
五、維護婦女兒童、退離休教職工的特殊權益,同歧視、虐待、摧殘、迫害婦女兒童的現(xiàn)象作斗爭。
六、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會經(jīng)費,管理好工會財產。